2013年8月16日 星期
网上发言当恪守法律边界

  生活中,人们常说:“说话要负责。”这是一个提醒:虽然我们拥有说话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任意的、没有边界的。一旦乱说话、瞎说话,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我们就应当为此担责。

  “造谣”属于典型的“瞎说话”,律师指出:“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网上“瞎说话”,无疑也应受到这些法律的制裁。毕竟,散布网络谣言也会产生受害者,乃至于扰乱网络秩序,进而影响到现实社会的秩序。不予以法律限制,我们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就此而言,网上发言当恪守法律边界,这应成为我们的共识。(张隐曜)

2013年8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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