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 星期
为了房子,丈夫居然想要妻子的命
莽汉行凶未遂被判3年徒刑

  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汪善德)为了一套房子,丈夫欲驾车撞死妻子,所幸没有得逞。7月24日,崇阳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崇阳县青山镇40岁村民胡某经人介绍与离异女子王某相识,并于当年结婚。2011年6月,王某在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将商品房的所有权登记在与前夫生育的女儿名下,两人常为此发生争吵。胡某提出要与王某离婚,要求王某支付其用于装修房子的钱款,王某未答应,王某遂外出打工。

  今年5月17日,胡某驾驶三轮“麻木”在崇阳县城南门桥地段,看见王某和她的弟媳乘坐在他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前往县汽车站,认为王某又要外出打工,激怒之中欲驾车撞死王某。在南门水果市场附近,胡某追上王某乘坐的摩托车,驾驶“麻木”快速撞向王某所坐摩托车尾部,摩托车被撞倒在地,“麻木”失控撞向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后侧翻倒地,胡某头部被摔伤,而王某等三人摔倒在地,所幸均未受伤,王某迅速跑到附近一厕所躲藏。胡某爬起来后没有发现王某,竟打电话报警。随后,当地交警赶至现,将在此等候的胡某抓获。

  5月17日,胡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逮捕。

2013年8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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