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馆没几天的郑州市图书馆新馆做出决定,从12日起,将暂不接受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馆读书,等少儿图书馆开放以后,再受理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借阅业务。理由是,有不少人带着孩子,推着婴儿车前来,这些孩子打闹、哭叫不但影响读者阅读,也给图书馆管理带来了麻烦。(8月12日《郑州晚报》)
首先,要对那些放任孩子在图书馆嬉笑打闹的家长做出批评,公共场所不是自家客厅,尤其在图书馆这样一个严禁喧哗之地,岂能只顾自家人享受,不顾他人感受,将此当成亲子园?
同时,又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抱不平,就因为几个调皮的小弟弟、娇气的小妹妹没有管好自己的腿和嘴,违反了图书馆的规定,导致整个“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群体被集体挡在图书馆大门外,这也太“棍扫一大片”了吧。
照此逻辑,一些成年人在图书馆大声打电话,有的还用脏手翻书,甚至有人直接坐在书架上,若简单地搞“一刀切”,是否也要将这些人列入“黑名单”,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起拒之门外呢?
图书馆因为个别孩子的吵闹,就剥夺了所有“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馆阅读的权利,这实质上是一种“懒政”,是在推卸工作责任。图书馆管理方粗暴的工作作风,简单僵化的工作方式暴露无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