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9日 星期
我市严明抗旱救灾工作纪律
违规使用抗旱资金,一律从严惩处

  本报讯(记者镇强 通讯员张华志)大旱当前,当众志成城抗旱救灾。昨日,市纪委监察局严明抗旱救灾工作纪律,对违规使用抗旱资金和物资的行为,一律从严惩处。

  通知指出,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降雨较往年严重偏少,各地旱情日趋严峻,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各地各单位务必要做到旱情不解除,抗旱工作不结束。各级领导干部要恪尽职守,亲临抗旱一线靠前指挥,严格实行抗旱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体察民情,绝不允许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水利、农业、气象、电力、石油、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抗旱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及时解决抗旱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发改、物价等部门要对涉农物资的价格实施有效管理,坚决杜绝发干旱财的行为发生。对各级政府安排拨付及社会各界捐赠的抗旱救灾资金、物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禁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抗旱救灾款物等行为,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专款专用。要提前做好研判分析,妥善化解水事纠纷和用水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抗旱救灾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抗旱决策措施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旱资金和物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8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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