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镇强 通讯员张华志)近日,市纪委监察局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十不准”,并将开展暗访督查,违者将予以严处。
“十不准”规定:不准邀请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业主;不准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发送请柬、口头通知等;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准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赠送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子女上学的任何费用;不准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子女学习费用;不准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不准巧立名目动用公车、公款陪护升学子女外出旅游;不准化整为零,分散宴请,变相大操大办、收礼敛财。
据悉,市纪委监察局将成立暗访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无视纪律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此外,为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举报电话:0715—12388;8126438,欢迎广大市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