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
高温天,众说纷纭高温假
人社部门:是否放高温假需由企业视生产情况自行决定
近日,天气炎热,游泳成众多市民纳凉去处。记者在咸安、温泉多家泳池看到都是人满为患,有的甚至是人挤人成“下饺子”,而有的游泳池一度停止售票。图为咸安碧桂园游泳池。        (徐育军/摄)

  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实习生 潘漩)连续的高温天气袭来,你觉得需不需要放高温假?昨日,记者对从事不同工作的人群进行走访调查,受访市民中有六成赞成放高温假,不赞成放高温假的占四成。而市人社部门表示,是否该放“高温假”,尚无明文规定。

  六成受访者渴望有个高温假

  近日,我市各地连续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局地高温甚至达到39℃。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这种高温天气仍将继续。

  今年42岁的孙女士是咸安某棉纺厂的一名员工,每天要上八个小时班,工厂实行的是三班倒的工作制度。孙女士说:“天气太热了,每天上班回来就像淋了一场雨一样,全身都湿透了。现在对上班都有了一种恐惧感,特别希望能给我们放几天假。”

  在城区某餐馆工作的高女士告诉记者,在这样热的天气下连续工作,身体有些吃不消,她和同事都希望老板放高温假,但餐馆还要正常营业,放假只是一个美好的梦想。

  采访的市民中,有60%的人认为,高温超过一定程度时希望能放高温假,特别是对于需要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

  四成受访者担心放假影响收入

  在受访者中,有40%的人并不愿放高温假,原因是怕影响收入。

  高温天居民饮水量增大,送水工人的收入相应也有所增加。送水工王先生说,不管是烈日暴晒,还是大雨倾盆,只要有顾客家里需要水,就会立马送水。每年夏季基本上就没有休息的时间,一天有时候需要送30多桶水。如果休息一天,收入就会少一点。

  快递工作人员朱先生介绍,他每月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如果接的单子少,工资自然少,放高温假会直接影响快递员的收入。

  而在某机关单位上班的张女士认为,高温假要给一线工人和办公室没有安装空调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才有意义。在室内工作的员工,放高温假还不如发放高温补贴。

  人社部门:高温假没有明文规定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了解到,高温天气仍在室外作业的劳动者,每人可获每天8元的高温津贴,但关于“高温假”却没有明文规定。

  据介绍,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于2007年9月24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本津贴标准自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但是,目前没有高温假的相关文件规定,是否需要放高温假,要视企业的生产情况而定。

  据介绍,近年来,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2013年8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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