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7月28日下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案。兰和律师在微博中写道:“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此举立刻在引发网友的阵阵质疑,29日,兰和律师在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对不实传言及各种质疑进行了回复。
梦鸽签名与身份证一致
首先,对于,梦鸽以艺名提出公开审理此案的申请,有不少网友认为,梦鸽明知道用艺名申请是不符合法律要求不会被批准的,斥其只是在打悲情牌而已。兰和律师对此做出了解释“作为公民,梦鸽有此申请权,且该申请权未被法律所禁止,在某种程度,希望该案回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客观公正的处理的态度昭然。梦鸽在该申请书上的签名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请勿过度揣测和解读。不透明是强权,要求公开又成了打悲情牌,这是话语霸权。”
李家不会强权干涉司法公正
对于申请书中的措辞,细心的网友发现在《梦鸽女士要求公开审理李某某案》中,用词“要求”而非“恳请”,暗指法院会听从李家的安排,并利用强权干涉司法公正。兰和律师强调并没有外界传言的李家强权干预司法的问题,提出公开审理请求只是希望该案能就事论事,回归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法公正地判处。还有网友提出,梦鸽一人提出公开审理要求,其他四名嫌疑人并未同意,这是否合理,兰和律师再次强调此举的意义在于,让谣言止步,让真相前行,并透露要求公开审理是梦鸽的本意,并非他有意策划,自己只是负责发布信息而已。
社会对李家解读过于妖魔化
在交流过程中,有许多网友表示支持公开审理,并认为因为李双江与梦鸽夫妇是明星,对李家的描述很偏激,舆论对李家是很不公平。并称目前来讲,社会对李家有过于神秘化和妖魔化的解读,其实李家是一个很祥和的家庭,李某某的父母都很善良谦和,在一起交流,梦鸽端茶倒水,非常谦和。
暗指媒体利用舆论干涉司法公正
在交流会中,网友提出最多的问题是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兰和律师认为,一起所谓的5人轮奸案最终演化成李一人的轮奸案,对该案件的披露和报道都太过娱乐化。对一个未成年人进行未审先判的舆论绞杀,根本不符合隐私保护的要求。刑事案件报道其实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况且,罪与非罪都无定论。李某某被拘留2天,媒体就未审先判地开始以轮奸案进行狂轰乱炸,并对其姓名和其家人进行掘地三尺地窥私,这是极其不正常的现象。暗指媒体利用舆论干涉司法公正。
事实尚无定论 道歉为时过早
传言称受害人杨小姐“陪酒女”“妓女”的身份也是网友极其好奇的问题,兰和律师称“对于杨的身份,我从未做过任何解读和定论,在此澄清。”对于网友提出李家为何并未向受害者道歉一事,兰和律师解释道“道歉的前提是侵害事实的存在,在事实存在尚无定论的时候,谈道歉未免为时过早。对李某而言,如事实存在,犯到哪,办到哪,绝不希望任何袒护;如另有隐情,也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办案。并称法院昨日表示会“严格依法审理”的表态,与其此前关于“抓紧审理”的表态要进步和审慎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