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骥通讯员肖斌)主动“撞车”,强行将轿车逼停后抢走2000元现金。7月11日,通山几个“碰瓷”男被警方一网打尽。
当日凌晨2时许,通山县公安分局民警巡逻至县老一中商业街门口时,遇到被抢劫后的受害人吉某、谢某二人报警称被几名男子抢劫。随后,民警立即呼叫附近巡逻民警一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踪。
随后,在通山县民营小区附近,民警发现两名男子行迹可疑,遂上前盘查。经盘问检查,当场发现一名叫朱某的青年身上藏有受害人吉某被抢的现金2000余元。经查,朱某、邓某正是抢劫案重要团伙成员。随后,民警用朱某的手机,将另外两名同伙朱某乙、陈某引诱至通山县长途客运站,并成功将朱某乙、陈某抓获。
现初步查明,朱某、邓某、陈某等犯罪嫌疑人,11日凌晨分别驾驶3辆摩托车组成抢劫团伙,在县水利局门口与受害人谢某驾驶的小轿车“碰瓷”。几名犯罪嫌疑人在逼停谢某车后,先对谢某大打出手,接着持刀抢走吉某身上现金2000余元。
据了解,目前,朱某甲、邓某、朱某乙、陈某四名被现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