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萱)商品物美价廉,商家诚信经营,市场供需两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是我们向往的,也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时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之际,市消费者委员会与本报将在7月中下旬共同推出“绿色3·15”系列专栏,助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
市消委会秘书长樊文华表示,在一些人眼中,3·15仅仅是一个申投诉的渠道,作用不大;甚至有人认为3·15就是每年3月15日集中宣传一下、走走形式。其实不然,消费维权不仅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也与社会和谐、国家发展密不可分;3·15不仅仅是为消费者提供一个“维权日”、“伸冤日”,更重要的是搭建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传播消费知识、消费信息,营造良好环境,带动消费增长,推动社会进步。
近年来,通过3·15这个平台,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为消费者解决了不计其数的消费咨询、消费纠纷,挽回损失千万余元,消费环境不断优化。但是,在打造香城泉都、建设鄂南强市、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今天,消费维权也要与时俱进,瞄准更高目标。
因此,市消委会与香城都市报携手推出“绿色3·15”系列专栏,反映消费动态、普及维权知识、传播消费理念;推介咸宁品牌、弘扬企业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知名企业、个体工商户来信、来稿,共同把“绿色3·15”专栏办成传播科学消费的摇篮、推介咸宁品牌的摇篮、交流企业文化的摇篮。(稿件、新闻素材请投邮箱:191829544@qq.com,或致电本报热线:8210000、市消委会:0715-8125315樊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