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阮剑峰 万衡 胡庆华)今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通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使121户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1179.31万元,确保税款颗粒归仓
截至日前,全市登记企业971户,实际汇算清缴企业939户,申报率达96.7%;实际汇算清缴企业比同期增加166户,增长21.47%;主动申报缴税企业所得税5592.35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179.31万元。圆满完成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为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市地税部门精心组织部署,耐心培训宣传,专心辅导审核,细心统计分析。
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组织税收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提高税务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12366服务热线、电子邮件等媒介,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企业所得税法、各项配套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的持续宣传,逐步增强纳税人自行申报能力,切实提高汇算清缴申报质量。
严把”信息鉴定关、汇算标准关和事项备案关”。加强所得税户数清理及所得税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制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指引》、《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规程》等办法,逐户建立统一的一户式后续管理台帐。认真落实审批、备案工作制度,做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等项目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地税部门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做好汇算清缴各项审核。通过“税费业务系统”、“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系统”和“企业汇算清缴报表”三结合,建立分户汇算清缴明细台账。组织开展汇算清缴年度申报的审核评估,确保整个汇算清缴工作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办、事后有考核,全面提高了汇算清缴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