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庞赟)3到5年之后,一个以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住宿、办公、会展、旅游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市场体系将呈现在广大市民面前。届时,市民在咸宁市内,即可享受到国际、国内最舒适的购物环境,最丰富的商品资源,最优质的消费服务。为了早日实现这一目标,除了用足用活国家、省出台的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扶持政策外,近期,市政府还专题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加快落户市区发展。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针对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点,这些优惠政策分为项目建设期和市场培育期两部分。项目建设期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要求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的部分之外,要求其它市级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免收,同时,要求对项目建设所涉市级行政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比照落户咸宁经济开发区企业“一表制”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众服务性收费,采取“绿色通道”的方式协商确定等。市场培育期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入驻支持对象项目且经营国外知名品牌的企业、境外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设立的专卖店、连锁店,自盈利之日起,企业年上缴所得税达5万元以上的,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前3年全额奖励给予扶持,后2年按50%奖励给予扶持;自开业之日起,年营业税和增值税达5万元以上的,其地方留成部分第1年全额奖励给予扶持,后2年按50%奖励给予扶持等。
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对象条件为:商业营业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以上的市级商业中心项目、区域商业中心项目、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等,并要求在政策优惠期内,由投资商自我持有自我经营的商业营业用房面积必须达到50%以上者。
据悉,这些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1日开始,到2017年12月31日止,为期5年。
目前据商务部门初步调查摸底,已经落户市区能够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在建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有投资近15亿元、总建筑面积达到38万平方米的天成财富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近18亿元、总建筑面积达到39万平方米的城铁南站宏大国贸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中央城大润发购物广场项目等。
相关链接——政策出台背景:
一方面,近几年来,我市围绕《十二五商贸物流发展规划》提出的“打造武汉城市圈乃至华中地区商贸物流中心”这一目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大批商贸服务类项目落户我市,这些项目采取的是“一事一议”的办法,随着项目的增多,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把分散在单个项目的优惠政策进行分类和规范,有利于商贸服务类项目的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交通区位是我市的一大优势,但就商贸物流业发展来看,这种优势是一把双刃剑。我市距离武汉市近,交通便捷,过去由于缺少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市内的很多高端消费都被武汉市吸引过去,只有加大自身大型商贸服务类项目的建设,把底盘做大做强,才能增加吸引力,不仅留住市内消费,还能吸引外地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