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 星期
上海滩租界的纳税人会议

  上海的法国领事馆于1857年3月11日举行了一次重要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有当时在上海法租界租有地产的13个租地人中的6个,以及法国领事爱棠。会议议题包括要不要办巡捕房。

  1842年上海开埠以后,外国人开始来到上海居住和经商。租界位于当时的上海县城以外,由于太平天国战争土地成了空白状态,来这里租地定居的外国人开始多起来了。

  和英租界的自治制度不同,在法租界,法国驻上海领事的作用很大。他几乎成为法租界各项事务的最高领导者。在他的主导下,法租界的建设逐步展开。首先由驻在上海的法国海军士兵沿黄浦江修了一条道路,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外滩的一部分。随后,其他的一些道路也开始兴建。街道上还装上了当时很先进的煤油路灯。

  这一时期,建设的费用是由法租界内的租地人以自愿捐助的形式支付的。这种筹款形式虽然在初期满足了建设所需,却为未来的财政紧张埋下了伏笔。

  随着租界的发展,辖区内的治安逐渐成为一个问题。为了躲避战乱,许多逃难者涌入租界,各种治安事件时有发生。按照条约规定,租界仍然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仍然保有在租界地区的主权。但当时的清政府并没有把维持租界的治安和秩序看作法定职责。他们对此并不关心,结果就是使得租界的外国人自己承担起维持治安的任务。

  为维持租界的秩序,保护租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1856年,法国领事爱棠设立了“巡捕房”,用来履行警察的职能。巡捕房招聘了几个欧洲人,在法租界巡逻。由于租地人自愿捐助的费用中并没有这一项,因此,巡捕房所需的费用只好由爱棠垫付。时间一长,爱棠就感到无力承担这项费用。他需要召开租地人商议,讨论一下怎样解决建设和巡捕房的各项费用。于是,就召开了这次租地人会议。

  会上,爱棠报告了他为建设和巡捕房垫付的资金数目和开支清单,要求租地人把这笔钱付给领事馆。对建设的费用,租地人没有意见,但在巡捕房的费用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结论是,巡捕房是多余的,大家对之没有什么兴趣。不过,领事馆先行垫付的资金的确应该被偿还。

  经过讨论,最终租地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所有在租界内拥有房地产的人分摊领事馆先期垫付的费用。至于巡捕房,目前并不需要,所以也没必要继续维持。对于建设,大家倒是意见一致,同意成立道路管理委员会。同时,会议确认,修建道路的费用以后均由租界内全体租地人按其产业价值纳税支付。

  由于形成了上述决议,这次租地人会议实际上就是一次租界纳税人会议,会议就公共开支和税收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个基于各方自愿的协议,从此以后,租地人开始承担纳税的义务,而公共开支的种类和数额也被正式规定下来。

  会议结束以后,由于没有得到纳税人的同意,领事爱棠只得有些沮丧地解散了他一手创立的巡捕房。纳税人会议标志着法租界正式的行政管理组织的形成,同时,具有法租界特色的租地人和领事之间的关系也确立下来。

  1857年12月初,法国领事召开了租地人会议,讨论设立巡捕房事宜。在会上,租地人之间依然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同年12月22日,再次召开了租地人会议讨论解决这个问题。这次会议通过了设立巡捕房的提议。1859年,巡捕房的组织进一步完善和正规,设置了总巡以及警务法庭。(据《新世纪周刊》)

2013年7月6日 星期

第17版:特别揭秘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