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但潘女士发现自己想错了,女儿不仅辍学在家,还天天生活在垃圾堆里。又心疼又愤怒的潘女士,把前夫告到了宁波镇海法院,要求要回女儿的抚养权。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孩子由潘女士抚养。
离婚时抚养权归父亲
潘女士今年29岁,冯先生31岁,两人都是江西人,结婚3年。婚后不久,他们一起到宁波打工。
冯先生做点小生意,潘女士则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起初,两人感情还不错,但由于潘女士的工作性质问题,经常有男同事打电话到家里来找她,时间一长,冯先生就怀疑妻子出轨了。
而另一方面,冯先生的父母非常重男轻女,总希望有个孙子,潘女士生下女儿后,两老对她们母女的态度非常冷淡。按照政策,潘女士和丈夫只能生一个孩子,但公婆还逼着她再生一个,潘女士拒绝后,公婆就再也没给她好脸色看。冯先生左右摇摆的态度直接导致夫妻俩的感情降温。
吵吵闹闹大半年,两人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冯先生怕前妻以后再嫁人,女儿也要跟着改姓,就坚持要让孩子跟他。那时,冯先生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潘女士觉得前夫的经济条件比自己好,公婆也都赋闲在家可以帮忙照顾,女儿跟着男方日子应该会过得好一点,所以就答应让女儿跟前夫生活。
2012年底,冯先生与潘女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4岁的女儿由冯先生抚养。
女儿辍学玩垃圾
离婚后,冯先生便消失了,把女儿也带走了,并且没有给潘女士任何音信。潘女士想着,前夫虽然生意做得不大,但养活女儿、给她不错的生活应该是没问题的。她很想念女儿,四处打听女儿的下落。
2013年5月,潘女士终于得到消息:孩子一直由前夫的父母抚养,在台州郊区生活。
潘女士马上赶了过去,但是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那是位于台州郊区的一家废品站,不大的场地上堆着好几个垃圾堆,女儿正席地坐在一个垃圾堆边,头发蓬乱,脸上灰一片、黑一片,两只手上满是油泥,指甲很长时间没剪,指甲缝里都是污垢。
潘女士找到前夫的父母,质问他们这是怎么回事。前夫的父母叹着气,也显得很无奈。原来,冯先生离婚后生意一落千丈,欠下了一屁股债,已经逃到别的地方躲债去了。他嫌女儿是累赘,干脆把女儿扔给了二老。而两个老人家为了帮儿子还债,天天忙着收废品赚钱,也无暇顾及孙女。
女儿原先在镇海时读幼儿园小班,但到了台州后就没再上过学。潘女士气愤地问,这是为什么?两老的解释是,他们现在住的是农村,周围连家像样的幼儿园都没有,就算有,收费也很高,他们付不起。“按照现在家里的情况,只要孩子不饿死就行了。”至于孩子的父亲,除了要钱是不会给二老打来电话的,而且也从没问过孩子的情况。
潘女士抱着女儿,心疼无比,回过神后,她要求把孩子带走。前夫的父母二话没说,一口答应。
带着女儿回到镇海,潘女士就托人把孩子送进了离家不远的幼儿园。与此同时,她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女儿的抚养权。
法院判决孩子归母亲抚养
案子审理过程中,冯先生始终没有提交答辩状,开庭当天也没有出现。
庭审中,潘女士向法官表示,她会考虑再婚,但是前提是对方要对自己和女儿好,要负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女士的工作固定,收入稳定,有抚养女儿的良好条件,年幼的女儿由母亲抚养也更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女儿由潘女士抚养。
承办法官表示,婚姻家庭中,子女的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而定。本案中,潘女士和冯先生在离婚时虽然约定女儿由冯先生抚养,但是离婚后,冯先生将女儿由其父母带到台州郊区抚养,冯先生的父母年事已高,在台州做废品收购生意,生活条件艰苦。而相比之下,潘女士抚养女儿的条件显然比冯先生好,也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潘女士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 (据《浙江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