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7月2日介绍,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继1日悬赏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之后,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又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近年来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案件的1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具体名单已在互联网公布)。
据悉,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公安机关同时正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如果一意孤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