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4日 星期
物价批文只针对外来车辆,却向业主收取
山湖温泉一小区停车收费引争议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耿海军 通讯员 刘蒙)7月2日上午9时许,家住嘉鱼县山湖温泉公寓岛小区的彭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报料电话,称因未交停车费,自己的车被保安堵在小区门口不让出来。

  记者赶到现场时,彭先生的车已经被堵一个多小时,影响了他的正常上班。“不交停车费是因为停车费征收标准不合理。”彭先生说着带记者来到小区门口的公示栏,上面标明:小车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4元,月租240元每月,摩托车和电动车每小时收1元,该停车收费标准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最令人不满的是这个收费标准并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协商通过,只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出台。”彭先生气愤地说。为此,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的湖北丰太康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负责人汪先生,对于彭先生的车被堵一事,汪先生表示道歉,但对于业主提出的停车费收取不合理以及标准过高的问题,该负责人另有一套说法。汪先生拿出了由嘉鱼县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文件中的确标明“停车费白天每小时2元、夜晚每小时5元”。但记者到县物价局了解的结果是,该文件只是针对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收取的临时停车费用,而该小区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只能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合同约定进行。

  

2013年7月4日 星期

第11版:热线热帖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