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 星期
家庭旅馆藏身小区引人忧
相关部门:业主可举报投诉
记者 黄兰芬

  “住宅楼里开家庭旅馆,闲杂人员进进出出,我们感觉安全没有保障。”近日家住咸安一新建小区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里有业主将房子做家庭旅馆,给小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市民反映:住宅变旅馆藏隐患

  “不久前,有人上三楼敲我们的房门主动推销生意。说楼下一楼的房子现在是家庭旅馆,房子里家电家具齐全,有三间卧室,一天的租金不到200元。”陈女士对于在自家楼栋里有人经营家庭旅馆感到惊奇。

  陈女士还说:“虽然我居住的单元有防盗门,但是因有家庭旅馆在内,单元防盗门形同虚设,随便是谁,只要拿着门禁卡就能刷卡进入。”

  出门回家总能看到非小区居民出入,陈女士对自家财产安全感到担忧:“来住家庭旅馆的人身份复杂。如果他们在家庭旅馆从事非法活动,谁也不知道。自从知道楼下有人经营家庭旅馆后,家里都不敢放贵重物品,怕被盗。”她希望物业和有关的部门来管管小区经营旅馆的行为。

  记者调查:“家庭旅馆”难管理

  根据陈女士的反映,记者在实地采访看到,确实有家庭旅馆藏身该住宅小区。

  在陈女士的带路下,记者发现,一家庭旅馆开在小区一楼,房子经过简单的装修,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灶具、床、柜、沙发家具家电齐全。记者以租住者的身份询问:“租的话能否提供正规发票?”对方没有明确回答。

  拿居住性质的住宅经营旅馆是否合理?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业主把房子拿来出租还是居住,亦或是拿来卖,我们并不知道。如果小区经营旅馆影响到其他业主生活,我们只有劝其离开,并不能强制他们。”

  记者了解到,在我市,把住宅改成旅馆、麻将房、美容店等经营场所的现象十分普遍。

  部门说法:不能擅改住宅用途

  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无论是业主还是使用人均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居住的住宅不能经商,如果要改变住宅房屋居住性质的,需要经过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将住宅改为商业用房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都存在,虽然不合理,但是难管理。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从事经营行为的必须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卫生都必须达标,要到消防、公安、卫生部门进行审批。“旅馆进出人员复杂,要经过公安部门的审查,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纳入公安的监管范围。”该工作人员称。

  对于不符合条件和无证经营的小区家庭旅馆,居住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2013年7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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