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庞赟)今年,我市将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在城区进行4个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达到5.01万平方米。 据了解,建筑节能包括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今年,我市将狠抓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特别是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重点加强建筑节能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销售、使用的全过程监管。
据统计,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了建筑节能标准,其中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目前在建和竣工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有17个,建筑面积达81万余平方米,折算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45万余平方米;我市既有居住面积达2310.4万平方米,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面积888.93万平方米,可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面积达1732.8万平方米。
今年,我市拟从公共建筑入手,逐步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以点带面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推广。
目前,我市已确定对市人社局老办公楼、市城市便捷酒店、咸宁市精神病医院综合业务大楼、咸宁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大楼这4个项目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围护结构、门窗进行改造和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改造后,这些项目将成为我市首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