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亚轩)“妈妈,我疼”“别怕,孩子,很快就好了”……昨日下午,温泉路妇联巷一居民家中,在家中无大人照看下,一名10岁的女孩子带着3岁的女童洗澡时,女童不慎将右脚滑入便池下的水管内,卡住脚踝无法拔出,所幸消防人员及时救援,将孩子顺利救出。
昨日下午5时许,10岁的女孩带着3岁女童正在洗澡。突然,3岁女童的脚下一滑,溜进了便池,小脚捅进了下水管拔不出来了,女童顿时嚎啕大哭。所幸家中大人正好回到了家,立即向119报了警。
5时54分,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赶到现场。女童脚踝卡在便池下水管连通器中,硬拔会对女童右脚带来伤害。消防人员决定先敲碎便池,将卡住女童右脚下水管一截取出,再用器具分割管道。在敲碎便池瓷砖时,消防人员小心翼翼,要求家属安抚女童情绪,分散其注意力。
“当卡住小女孩右脚的管道取出时,我们都松了口气。”参与救援的一名消防员介绍,女童当即被抱到客厅,对套住右脚的管道进行分离。“出来了,出来了!”随着消防员一声轻呼,在耗时20分钟后,女童右脚顺利从管道中取了出来。家人这时才安了心,拉住消防员的手连声称谢。
家长责任重如山
近期儿童被独自留在家中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并不少。6月20日,浙江宁波宁海县,独自在家的两岁女童琪琪从五楼窗台坠落,幸而被楼下5名快递员联手接住。6月21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这些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家长监护职责的法律探讨。
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的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一人在家,否则监护人即是违法。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大多时候仍旧停留在纸上,不能倒逼家长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一方面,谁有资格提出此类诉讼并不明确,撤销监护资格的标准也比较模糊;另一方面,我国没有相应的配套体系,缺乏专门的抚养机构,一旦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未成年人往往面临着无处安置的局面。
在当前形势下,儿童权益立法的跟进与细化,社会抚养机构的配套完善,都十分必要。但是,这些无疑都要耗费必要的时间成本。但是,我们的孩子们等不起。为了避免出现新的儿童安全事故,广大家长应当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意识,无论如何,都要千方百计地保障儿童安全,莫将儿童单独留在家中。 (张隐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