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4日 星期
高举党员的旗帜去志愿服务

所谓志愿者,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他们践行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为弱者送去无私关怀,为社会注入人性温情,是城市和谐的“润滑剂”。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咸宁开展万名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既能为我市志愿服务提供大量人力资源,增加动力,又能引导更多的市民参与到社会志愿服务中来,激发民间活力。“党员志愿者服务日制度”的建立,表明了这项活动的长远性、固定性,让人有理由期待:在广大党员的努力带头、广大市民的积极回应下,志愿精神必将得以传承发扬,“和谐咸宁”的脚步将越来越近。

当然,对于我市党员而言,这不仅是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的“实战场”,更是群众路线的一次实践教育。习近平主席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正是让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密切党群关系,在服务中保持为民本色,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期待我市党员鼓足干劲,开展好党员志愿者服务,以扎实业绩为党的92岁生日献礼。      (张隐曜)

2013年6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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