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兰芬
“买了顶层带阁楼的复式楼,但开发商没有修建进入阁楼的楼梯,这是否算违约?”近日市民王先生打电话来咨询。
王先生称,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约定,双方买卖复式楼,房屋面积只算复式楼的低层,做隔热层的阁楼不算面积。日前交房时,王先生发现阁楼预留了楼梯口,但是开发商未修建楼梯,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王先生说复式楼不建楼梯怎么上下,而开发商则说复式楼赠送的阁楼不修建楼梯是业内行规,即使修建楼梯,多数购房人均拆除重新修建,造成的浪费比较大,没有必要修建。
开发商附赠阁楼,不修建楼梯是否构成违约?市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开发商以行规为由未修建进入阁楼的楼梯依据不足,该做法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利益,已构成违约。
该工作人员称,在现实销售中,许多开发商将做隔热层的阁楼附赠给顶楼的购买者。既然开发商将阁楼附赠一同销售,就应该事先完善房屋的基本功能,如果无楼梯进入阁楼,就不能称之为房屋,阁楼对于购房人而言也不具备使用价值。因此,开发商既然将阁楼作为复式楼的一部分,就应当修建进入顶层的楼梯。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进入顶层的楼梯由购房人自行修建。
此外,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阁楼功能实际上是整栋房的隔热层,属于公摊面积,整栋房屋分户购买人均承担了隔热层建造成本,不应作为某户面积进行买卖,在计算面积时,隔热层也无法计入套内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