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8日 星期
深圳的“超级”街道办

  在当地检察官和研究者看来,深圳市街道办一把手权力过大,来自于几方面因素的叠加。一是深圳的街道实际管理的人口和资源普遍高于内地。有的街道有上百万的人口(含流动人口),甚至达到了中西部一些地级市的规模。

  深圳大学公共管理系教授马敬仁说,深圳龙岗区的布吉街道,一年有上百亿的财政收入,经济总量很大。快赶上内地一个中等城市的经济规模。还有一些街道办工作人员规模超过千人,比如一个坪山新区,编制才两三百人,但是一个坪山街道办就有一千多人。龙岗区的横岗街道甚至有1700人。

  在行政权力配置方面,深圳市目前街道办“一把手”大多是正处级,有的还高配副局级。街道党工委书记往往又兼街道办事处主任,同时也是党支部书记,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

  “超载”的街道办也面临各种监管难题。按中国现有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即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府。但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速度的加快,街道辖区的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几乎所有城市管理工作最后都要落实到街道,街道办事实上扮演着一级政府角色。

  在马敬仁看来,超载的街道办不仅地位模糊、职能混乱,容易带来监管缺位和失灵。以人事领域为例,街道办处级以上干部是党管,处级以下是政府部门管,在管理上会出现缝隙,“尤其是编制不规范的那一部分,由街道办花钱雇佣人员,很容易引发腐败。”

  而对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手段,在街道办内部作用也明显偏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若平告诉记者,进行垂直监督的上级纪检巡视组,一般都只设到区一级位置,没有深入到街道一层。

  (据《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6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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