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 星期
“偷懒”不过户,致使过期保单无法赔付
买二手车时看清保单“生日”
记者 徐浪

  去年年底,姜先生购置了一辆二手车。购买时原车主告诉他,车辆的保费一直持续到2013年6月底。忙碌的姜先生想到更换投保人姓名比较麻烦,就一直没去办理更名事宜。一直到前不久,姜先生在使用过程中撞到一位老人,致电保险公司报案之后才知道原保单在今年3月已经过期,因此对受害者的赔偿无法通过保险来赔付,这让姜先生悔不当初。

  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很多二手车车主习惯在车险即将到期的时候才去卖车,认为这样比较划算,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车主都能在保险投保周期内将车辆卖掉,一旦与新车主达成了交易,保单却已经过期,发生意外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车险保单最好更换投保人,在保险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原来的合同仍具法律效力,发生意外时新车主也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记者从人保、平安等车险公司了解到,如果车辆被保险人发生变更,按照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需要提供原车主身份证明,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如在平安保险公司,可以先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并带上车辆的保险单和行驶证,到平安保险公司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就完成了汽车保险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这张批单在索赔时要同保险单一起使用。

  因此车主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需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仔细查阅原车主提供的保单,了解具体的保险险种以及保额。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车险分商业险与交强险两种,后者属于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如果车辆不按时购买这个险种,在车辆年审或者交警查车时车主会遇到很多麻烦,所以车主在二手车交易时需要重点检查交强险保单。

2013年6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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