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东莞市下桥银丰市场菜档档主们集体“歇业”了,留下前来买菜的市民一脸茫然。档主们“歇业”原因是,一年多以来市场外的流动摊贩越来越多,导致生意被抢,经营难以为继。(5月23日《广州日报》)
流动摊贩因无固定经营场所,又无须向管理部门交任何费用,因而不仅进入门槛低,而且经营成本低,进而商品价格也相对偏低。这无疑影响了市场内“坐商”的利益,甚至对其生存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可见,“坐商”集体“歇业”,虽然行为有点过激,但却是在向有关部门表达利益诉求,这也给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既是净化城市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公平的需要,更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需要。
流动摊贩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既要保证城市清洁美丽,又要保证市场有序,还要保证人性化的执法,非常之难。流动摊贩为人们提供便利,却以“逃生”的姿态谋生,可以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有时看到城管驱赶、没收其货物,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流动摊贩是现代城市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他们在方便了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管理执法带来了许多困扰。因此,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应疏堵结合,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
事实上,《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颁布实施,就给流动摊贩管理工作带来了转机。《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也就是说,流动摊贩在有关部门划定的区域经营,工商将予以行政许可,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当流动摊贩成为个体户后,将会有更多的人参与经营,可以进一步活跃市场。如果给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流动摊贩办照,能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会更有利于执法部门对占道经营的管理,同时也能满足部分城市居民的需求。
流动摊贩变个体户,涉及工商、行政执法、税务、环卫、城市规划等多个部门,要想把《条例》真正落到实处,需要相关政策跟进才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转变观念,从生存、就业和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把流动摊贩作为城市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给予规范、支持和引导。税务等部门,对流动摊贩经营活动,可采取减收或免收相关税费的政策。规划部门,小贩能在什么区域经营,规划时,可以经过论证或专家组讨论,最重要是多听取市民、商贩的建议。工商部门,可以利用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进行管理,如果摊贩守法经营,可以扩大其流动范围。相反,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摊贩,在一定时间内,可对其流动范围进行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