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纷纷试水聘任制公务员,引起社会热议。对此,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学者,对公务员聘任制相关问题进行解读。聘任制适不适合所有公务员?
按照《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萧鸣政教授认为,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将使公务员由“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在现阶段来说有些夸大,但是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免除了机关“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后顾之忧,降低了机关的用人成本,也使单位聘到了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才,对在职的公务员形成了一种“鲇鱼效应”,从而提到了政府的效率。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表示,聘任制公务员只能在公务员队伍的一部分岗位中推行,很难在所有公务员中实行。因为行使公共权力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担负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重大职责,很难想象他们中的所有人都实行聘任制,实行双向选择,甚至可以随时走人,这样一个国家的治理就处在一种混乱的状态。
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将全体公务员都实行聘任制。因此,实行聘任制的公务员只能是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小部分,即专业技术比较强、执行性的、辅助性的岗位。聘任制能否为“养老金并轨”铺路?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主要是指企业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相对而言,企业职工只能拿公务员退休金的三成,却要多缴纳十几万的养老保险,自然深感不平。深圳从2007年1月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聘任制公务员除了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之外,政府还为其建立职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保障制度,如果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间受到开除处分,职业年金将会被财政部门全额收回。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燕继荣教授认为,“公务员‘双轨制’‘并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试点成功,聘任制公务员向全国推广,这也是对养老金并轨的一种积极配合。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方向不可逆转,所有公务员都应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聘任制离公务员退出机制有多远?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退出条件,但在执行威力并不大。据2011年年初公布数据,全国有600多万公务员,5年来仅仅辞退了4778名公务员,也就是说工作中只要没有大的过失,极少有公务员会被辞退。究其根本,是没有合理的公务员退出机制。
汪玉凯教授认为,不管是终身制公务员还是聘任制公务员,都要有严格的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浮于事、不负责任、公权滥用等现象。在这方面我们既存在制度和机制缺失的问题,也存在着管理不严的问题。比如对于公职人员,世界各国都有严格限制其涉猎商业活动的规范,并对其他的收入来源有严格的约束,而我国在这方面基本形同虚设。由于公共权力的行使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助长了公职人员的不规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因此建立公务员的淘汰机制、退出机制势在必行。 (据《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