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 星期
钻管理漏洞空子贪污百万社保金
年轻社保干部自毁前程

  ■记 者 艾菊桂 通讯员 程远清

  赤壁市社会保险局干部胡某,自2004年5月至2012年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系统内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中伪造、更改、虚增黄华荣等37人的待遇支付信息,贪污公款994010.63元。最终,胡某把自己贪进了高墙内。

  A发现漏洞 心生贪念

  胡某现年37岁。1995年10月进入赤壁市社保局工作。

  2003年11月,赤壁市社保局成立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股。胡某被调任该股副股长,负责该股全面工作。

  胡某除全面负责基金支付股工作外,还与该局网络信息中心一名负责人共同负责对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局域网系统内待遇支出数据库的维护工作。胡某主要负责局域网内数据库中支付数据的前台录入工作,前台录入登陆口令由被告人胡某负责掌管。为防止他人随意修改变动社会保险基金数据,前台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是固定模式,限制修改。

  后台修改系统的口令由中心那名负责人保管。 当有关数据发生变化需要对数据库内前台已录入的数据作一定修改时,由胡某报中心那名负责人进入该系统修改相关数据。随着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增加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后台修改数据工作日益繁琐,中心那名负责人遂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后台操作系统的口令告诉了胡某,以便胡某方便及时对数据进行调整。

  在修改调整待遇时,胡某发现进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后台系统可随意对社会保险基金数据库里前台已录入保存的数据资料进行修改。同时,胡某还发现社会保险基金发放时存在管理上的漏洞,胡某遂产生了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社会保险基金的想法。

  B初次得手 贪念倍增

  2004年5月,胡某开始了第一次实施他的罪恶行为,胡某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中,伪造的刘某英的基本信息,并将其虚列为参保单位赤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遗属享受遗属困难补助,虚报入赤壁市社保局当月新增离退休人员死亡花名册中冒领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在代发银行为刘某英办理工资存折据为己有,冒领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刚开始冒领他人的工资时,心里多少有些忐忑不安,总担心被人发现,冒领了几个月,仍平安无事后,便开始了第二次罪恶行为。

  2005年2月的一天,胡某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中,将其中一位原已取消待遇支付数为零的遗属人员的信息资料修改为其伪造的马某元的基本信息,并激活恢复对其续发工资,胡某以马某元遗属的名义冒领困难生活补助费。

  后来,胡某又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中将已按规定停发的遗属人员信息修改为马某意、黄某等 10余人,以这些人的名义冒领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

  从2004年5月到2012年2月,一共伪造、冒领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359975.66元。

  C财迷心窍 疯狂作案

  胡某从冒领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开始,胆子越来越大,甚至还敢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职工工资。2005年8月,胡某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中,采取伪造方某英的基本信息,并将其虚列为参保单位赤壁市矿务局的离退休职工,虚增入当月赤壁市社保局新增退休职工退休养老金发放花名册,并将以方某英名义开户的工资存折据为已有,冒领其退休养老金,自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胡某共冒领方某英社会保险基金12285.62元。

  之后,胡某以同样的方式,将3名亲戚黄某荣、任某文、宋某乾虚列为参保单位职工,并虚报入赤壁市社保局当月新增退休职工退休养老金发放花名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自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胡某以李某明等多人的名义冒领社会保险基金。

  胡某不但冒领活人的社保基金,连死人的退休养老金也敢冒领。2008年5月的一天,胡某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中,将死亡职工候某林、鲍某毕的死亡停发信息进行修改,将侯某林改名为候某霖,将鲍某毕的资料伪造成李某芳,并重新续发退休养老金,并以候某霖、李某芳的名义为其办理待遇支付存折,将存折据为己有,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累计共冒领退休职工工资588730.71元。

  D东窗事发 悔不当初

  胡某的贪念就像得洪水猛兽,打开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几年来,胡某疯狂修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养老定期待遇信息数据库的信息资料。多次在赤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中将本已死亡还没有达到发工资时间的死者原存折账号进行删除,并将死者列入新增拨付花名册重新办理存折,进行冒领。

  2010年10月至12月,胡某对按规定应该停发的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在赤壁市社保局待遇发放系统中将其不停发,然后在向代发银行发放花名册时,将之前没有停发的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人员名单不列入银行发放花名册,所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到亲戚陈某英的个人退休工资帐户上,随后对亲戚谎称工作失误,要回所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共贪污7058.09元。胡某多次合计冒领其他社会保险基金45304.26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2年2月9日,胡某自动到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投案,向赤壁市纪委交代了其在赤壁市社保局工作并担任该局基金支付股副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的事实。在侦查阶段,胡某检举揭发了他人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案发后,胡某配合侦查机关主动退还了赃款797212元。

  上述事实,胡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银行发放工资存折25本物证照片及被告人胡某取款记录明细、取款凭证、证人杨敏燕持有的银行定期存单及取款明细、收款收据、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赤壁市法院认为:胡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和更改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单、虚增代发工资银行存折账户和金额的手段,将国家社保基金骗出,冒领社会保险基金994010.6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犯罪。

  胡某在犯罪后,主动向其所在单位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在侦查阶段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案发后,胡某积极退还了大部分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未退赔的部分赃款依法应当继续追缴。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另外,未起获的赃款196798.63元继续予以追缴。

  这便是胡某欲获取不义之财应得的下场。

2013年5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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