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镇强通讯员陈克诚)17日,记者从咸宁市纪念《延谈讲话》发表71周年座谈会获悉,首届“香城泉都文艺奖”文学类作品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
“香城泉都文艺奖”是咸宁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专业文艺领域政府最高奖。首届“香城泉都文艺奖”文学类参评作品为2007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间的作品(以见报、见刊、出版时间为准),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剧本、报告文学、文学评论集。凡在规定时间内由咸宁籍(在咸工作)作家创作,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学作品,均可推荐,每位作者限报一件作品,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
首届“香城泉都文艺奖”文学类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视情况设立特别奖和荣誉奖。凡在评奖规定年限内已获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