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 星期
对央企“隐形福利”不能只有审计没有问责

  通过媒体报道出来的这些审计结果,已经是“缩减版”“概要版”的了,但还是让公众觉得审计出来的问题很多很严重。而且,这些审计出来的问题,总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如果翻翻往年的审计报告就会发现,这不过是“旧病复发”。这样的审计报告,往往让人发出一声叹息,公众难免要问:为什么年年审计,年年整改,但是问题仍旧是越审越多?有些单位和企业为什么会屡审屡犯,毫无改正的迹象?

  就像这次国家审计署发布的10余家央企的审计报告,“隐形福利”成了其中一个热词。被曝光出来的各种“隐形福利”,可谓名目繁多,五花八门,大到给职工违规建设“福利房”,小到给职工购买额外的保险,甚至是购买购物卡、健身卡,让人感觉走进了一个央企“隐形福利”大展览。而这些“隐形福利”最终所牵涉到的金额,往往都十分惊人。当国家三令五申不能违规滥发奖金、补贴的时候,“隐形福利”似乎成了央企对付国家各种禁令和规定的变通手段和高明策略。

  毫无疑问,这属于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问题的关键是,对于这些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我们是如何处理的?对于那些负有领导责任的大小官员,最后又是如何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的?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对这些存在严重“隐形福利”的企业,对责任人是如何处理的只是一笔带过,并没有详细的交代。如果只有审计清单而没有问责清单,或者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只是警告,批评教育等“罚酒三杯式”处罚,则以上这种种违规行为,就根本不可能得到彻底地根除,那么再强大的审计部门,最后也只能沦为最无奈的救火队员:扑灭这个地方的火,另外一个地方又烧了起来。

  因此,在审计清单之外还必须有一个问责清单,只有当问责清单成为审计清单的“下文”,整个审计工作才能算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对此,我们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统一公布问责结果的平台,和审计出来的问题一一对应,让公众一目了然哪个问题已经被问责,哪个还没有被问责;还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回应审计报告,并在适当时候直接面对媒体和公众,解释说明相关整改情况,回答民众的疑问;对那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官员,则应该由审计部门行使督办的权力,直到相关单位和相关官员受到问责为止。(据东方网)

2013年5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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