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变成兼职,收入也按上班天数算,看起来是在照顾我,其实是变相逼我辞职!”张女士是福州一家私企的普通员工,就在她将怀孕的消息告诉老板后,公司对她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原先基本工资两千多元加业务抽成,现在按天算,每天50元!”据了解,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在福州并不罕见,女性在职场上经常受到“隐性歧视”。
记者浏览了一些招聘广告,不少都有“男生优先”的字样。“由于社会舆论影响,我们在打招聘广告时,尽量不使用‘男性优先’等字样,但在实际挑选中,还是男性优先。”福州金山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说。
“其实我们这样做也有道理。”这位徐姓经理说,女员工要生孩子,休产假需要几个月,生完孩子后,心就在孩子身上,难免会影响工作。记者调查发现,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上基本遵循“已育胜过已婚,已婚胜过单身”的原则。不少企业认为,一些工作只适合男性,而女性受制于家庭,会对工作造成影响。“未婚女性虽没有家庭拖累,但她们做事不够成熟,想跳槽就跳槽,就算会在公司稳定下来工作,她们还是要经历产假的‘阵痛’;女性生育后家庭比较稳定,工作会更踏实,无需产假,对企业来说会节约一笔不小的成本。”
面对歧视,大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怀孕后被公司辞退,本想跟企业较真,但自己没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要么选择一家‘要’自己的,要么干脆在家里待产。”
据了解,我国多部法律均明文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在现实中,由于性别歧视引发的纠纷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基本不支持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的性别歧视判决赔偿损失。
(据《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