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 星期
二手家电新规实施难落实
业内:保修一月是行规

  本报讯 (见习记者石晴)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市场上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近日,记者走访中发现,这一规定在我市暂未执行。

  小家电维修成“鸡肋”

  “修个微波炉要100多元,还不如去买个新的。”昨日,家住温泉的万女士说,修好后的微波炉又坏了,最后她还是花了500元买了一个新微波炉。

  万女士说,一个月前,家里的微波炉坏了,维修店称要100元的修理费,而当时买这个微波炉也只要500元。几天后,修好的微波炉又坏了,店主称该微波炉的使用年龄太久了,现在已经找不到与其完全匹配的零件,就算修好价格也较贵。最后,万女士只得去买了一个新微波炉。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正规售卖的小家电都有1年左右的保修期。然而,过了保修期的小家电维修却让消费者很纠结。

  保修遭遇执行难

  5月1日起实施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后,市区多数旧货买卖店表示没有听说。温泉但家湾巷一家旧货市场店主表示,一直以来,店里会依据不同价格的商品提供不同的保修期,300元以下的旧家电免费保修1个月,500元以上的会提供3至4个月的保修服务。

  记者还了解到,多数二手店经营者保证售后保修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正规的收据及发票。

  记者从市区多家维修店了解到,小家电的维修费普遍能够达到家电本身的20%—40%,比如 电饭煲、豆浆机、电磁炉等的维修报价均为50元起价。

2013年5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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