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 星期
大病医保招标“落槌”
太平洋人寿获大病医保首批承办资格

  本报讯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胡冠华)5月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历时两个月的咸宁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已经尘埃落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标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办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逐步开展我市大病医保工作。

  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局了解到,此次招标工作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在“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下,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确定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水平和经办服务等相关政策及规定,做好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理赔等服务工作。因对投保人资格要求的限制,在参与招标的多家保险公司中,仅太平洋人寿保险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一些险企由于偿付能力、经营年限不够或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与首批资质失之交臂。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经过招标、投标、竞标等一系列流程之后,我市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开展。该负责人称,5月3日省发改委公示的《湖北省城乡大病保险合同(范本)》,相比之前公布的方案有了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划定分段支付的具体额度,8000元至3万元可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可报销60%,5万元以上可报销70%。可以减轻一个家庭因大病而引发的“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压力。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市今年启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覆盖全市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筹资标准为25元/人,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大大的减轻了居民的医疗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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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医保怎么算?

  由于省下发的文件规定的起付线8000元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本市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年500元,按照规定,医疗费用8500元至3万元可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可报销60%,5万元以上可报销70%,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举例来说,一位参保群众住院花了15万元(合规医疗费用),假定按基本医保政策已经报销了8万元,那么剩余的7万元扣除8500元的起付线后为6.15万,其中3万元以内的部分报销50%即1.5万元,3万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60%即1.2万元,5万元以上的1.15万元报销70%即8050元,一共可报销1.5万+1.2万+0.805万=3.505元。加上之前基本医保报销的8万元,患者一共报销了11.505万元,综合报销比例为76.7%。

2013年5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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