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
知情人披露江青真实死因:服安眠药

  何殿奎是秦城监狱前监管处处长,近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江青及林彪的“四大金刚”在秦城监狱的生活,与社会上流传的多有不同。

  生活上的优待没有了

  1976年,何殿奎是秦城监狱管教科科长。这个职务主要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大家都在一线,6个监区(编号从201到206)各有负责人。他负责的204监区,当时主要关押的是林彪集团嫌犯。

  林彪的“四大金刚”,1976年12月29日被送进秦城监狱。

  几天前,监狱已经开会做了周密布置,宣布了几条规定,包括:犯人不准抽烟,可以吃水果;犯人看病在复兴医院和北京医院;犯人到时要把他们的领章、帽徽全部摘下来。

  当晚7点30分,204监区迎来了押送黄永胜的车队。8点30分,李作鹏被押到。晚些时候,吴法宪和邱会作也先后押到,关押地是201监区。

  黄、吴、李、邱是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在人民大会堂被捕的,分别被关在北京卫戍区的不同地点,接受隔离审查。“四人帮”倒台后,他们以为自己的问题应该解决了,所以对入狱都毫无思想准备。约几个月后,监狱做了调整,把林彪集团的嫌犯都集中到204,吴法宪和邱会作此时迁出201,搬到了条件较好的204,房间大了一倍。江青集团的则集中到203。

  204是一座三层的青砖楼房,每层有监房15间。26名主要嫌犯住在二、三楼,其他的住在一楼。彼时的204监区,跟“文革”前不同,生活上的特别优待没有了。房间的地毯没了,裸露着水泥地。沙发床换成了低矮的单人木板床。海参、鱼翅等“特供”伙食更没有了。不再发柠檬茶和方糖,喝白开水。

  邱会作在回忆中写道:在秦城5年,过的是真正的饥寒交迫的囚徒生活。吃的是冷食、粗食,很少见肉。大冬天连袜子都没有。吴法宪也回忆,冬天暖气不足,冻得不行;夏天屋里温度则达到40摄氏度。对此,何殿奎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犯人的伙食标准为每人每个月30块钱,所有人都一样。通常,早餐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偶尔吃一次油条。中餐和晚餐一般为两个菜,一荤一素。每次由3个值班员推着餐车在3个楼层中同时送餐,为的就是怕饭菜变凉。冬天,因为屋子背阴,秦城监狱里一般早于市政开始供暖,一直要到4月里。夏天,也不是太热。苏联援建的秦城监狱建筑质量很好,房顶之上盖有一层很厚的隔热瓦,跟天花板之间的空间大到一个人可以猫腰走过。顶上还安装有巨大的抽风机,用于通风。监狱夏天统一给犯人发白布裤、短裤和汗衫,冬天发棉衣裤、棉鞋。鞋袜穿坏了就发新的。  

  江青是吃安眠药自杀的

  在秦城监狱度过4个寒暑之后,1980年11月,“两案”公审在即。

  11月19日晚,10名被告——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吃过了晚饭,换下了黑色囚服,换上了一套新发的灰色衣裤。天黑之后,一个由30多辆车组成的车队,从秦城监狱浩浩荡荡出发了。每个被告乘坐一辆车,前后各有一辆备用车,以备车坏时替换。沿途早已戒严。

  10名被告被安置在公安部北大楼一楼由办公室临时改成的10间宿舍里,离公审的大礼堂只有50来米远。

  何殿奎是这次看管被告的两个总负责人之一,负责值后半夜的班。12点交班时,他发现江青还没有睡觉,在屋里来回走动。他担心她第二天会以有病为由抗拒出庭,要求她必须睡觉。他告诫说:“如果你到时候耍赖的话,我告诉你,我们抬也得把你抬到法庭上去,好让全国人民看看你的表演。”江青回答说,确实睡不着。何殿奎让医生给她吃了安眠药,不久她就睡着了。

  第二天,特别法庭开庭。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于1981年1月25日进行了宣判。黄永胜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李作鹏、吴法宪被判处17年,邱会作被判处16年。

  从1971年被捕,到1981年判刑,4人已被关押10年,因此,宣判当年就被保外就医,于8、9月间出狱。黄永胜被安排到青岛,吴法宪到济南,李作鹏到太原,邱会作到西安。江青则于1984年保外就医,但没有离开秦城监狱,只是在监狱内换了一个地方。

  监狱二门里,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原来是战犯洗衣房,有100平方米左右,战犯全部释放后一直空置着。此时经过装修,被隔成了3间屋子,用以安置江青。最东边是活动室,有电视,中间是工作人员的值班室,最西边是江青卧室,带卫生间。卧室和值班室之间的隔墙1米以上全是玻璃,江青的所有活动都看得清清楚楚。一个4人小组24小时值班,看护江青。

  江青搬到“战犯洗衣房”后,每天要吃3根新鲜黄瓜,据说是为了美容。菜是由外面调来的劳改人员栽种的,他负责管理这部分劳改人员。

  1991年5月13日晚,江青照常上床睡觉,却再也没有醒来。值班人员早晨发现她时,她的身体已经变硬。她经过精心准备,攒下安眠药自杀了。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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