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艾菊桂)听信情人诱惑,高息借钱给情人投资,结果到了还款期限,情人当初借钱时的承诺却无一兑现。不得已,赤壁周女士只能选择对薄公堂:“官司虽然打赢了,可对方不但不肯还钱,甚至连人影都找不到了。”
据周女士讲,2010年3月,她在舞厅认识一位自称是建筑老板的男子吴某,不久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一次,吴某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周女士借钱,并承诺所做工程的收益平分。周女士觉得有利可图,把自己所有积蓄10万元分三次全部借给了吴某。
之后,吴某又以侄子小彬(化名)承包建设的楼房资金短缺,向周女士借钱,并许诺楼房做起来后,给她3套房子。于是,周女士便以高息向亲友借钱,累计13次共借给小彬37万元。借款到期后,周女士多次向小彬催要无果,并且小彬全家外出,周女士无法与其联系。无奈之下,周女士便将小彬告上了法院。
周女士出示了一摞借条以及一份2012年8月16日赤壁市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上清楚地判决小彬15日之内归还周女士借款本金37万元以及利息15300元。
至今,周女士一分钱都没有讨回,也找不到小彬,而且每天都有债主上门向周女士逼债。下一步,周女士打算起诉吴某,要求吴某归还所借的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