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熊大平 通讯员张立立)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中考优录政策出台,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我市相关工作已经开始,8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尽快申报。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优录登记表,报有关单位初审。5月10日前考生要将各种证明材料及原件交学校。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设置了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审查。需要提醒的是,考生错过时间申报,将视为自动弃权。
链接
八类可优录加分的考生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凭烈士证原件,学业考试成绩加20分参加录取。
2.现役军人子女,凭军官证或部队证明材料学业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3.获市级以上中学生运动会(指省运会、省中运会、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凭比赛证书原件学业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4.初中阶段在美术、书法比赛,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作品的作者,凭比赛证书原件学业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除美术、书法外其它艺术比赛活动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文艺节目(合唱除外)的主要演员,凭比赛证书原件学业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以上项目均需得到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
5.初中阶段获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实践活动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者,凭比赛证书原件学业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6.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提交父母亲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提交相关华侨、归侨等有关证件原件。
7.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女和农村结扎“二女户”家庭女儿,凭考生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和户口所在乡(镇、办)计生办证明学业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8.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