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 星期
下月起,二手家电有3个月保修期
市民希望落到实处
记者 徐浪

  5月1日起,市民购买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在保修上将有据可依。根据商务部3月底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市场上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将获得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目前我市二手家电保修难,《办法》的出台对消费者而言无疑是好事,但家电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落实不简单,具体的操作还需完善细化。

  反映:多维修店不知新规

  昨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旧家电维修、置换店,不少都没听说《办法》这方面的规定,二手家电卖出了门就不负责,要保修、包换、包退几乎不可能。

  市场上有店家二手家电有保修期,但也要看家电种类,并且保修长短不一。温泉老二号桥附近的一家二手家电的小门面中,维修师傅说:“在我们这边买的旧家电,只要保留购物单据,我们对所售电视机、冰箱等大家电提供1个月免费维修。超过一年更换配件就得收钱了,诸如微波炉、饮水机等小家电则多数不提供保修。”桂花路一家二手家电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店买的二手洗衣机通常都免费保修3个月,已经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他还表示:“通常可以保修,要保修、包换、包退可能性不大,因为很多家电收来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用了多久。”

  建议:完善新规的可操作性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我市,二手家电不管是销售价格还是售后服务都没有明确的标准。而《办法》实施起来,二手家电市场将更加规范,对消费者来说无疑也是件好事。但如何落实很关键,需要真正建立完善的二手家电回收体系,以及出台配套细则,让新规更具可操作性,具体如何操作目前还没接到上面的通知。

  采访时有家电卖场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采购二手家电时,要了解该电器的使用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同时要养成向出售商家索要票据证明的习惯,这也能促使二手家电市场信息更加透明化,有利于《办法》更好实施。

2013年4月9日 星期

第15版:财经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