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琰 陈志茹 通讯员张文娟)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建设领域将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单位,情节严重的将被记入“黑名单”,将暂停其新建设项目审批和投标资格。
据介绍,该规定涉及在我市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铁路、电力、通讯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今后这些项目的总承包企业,需先在指定的银行专户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垫付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规定,对拒不缴纳工资保证金且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问题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情节严重的,将对拖欠责任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在全市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布,记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