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亚轩通讯员甘仕友)母亲家的桂花苗遭人毁坏,多次找肇事者讨说法未果,一怒之下持刀将其砍伤,结果换来被行拘十日的处罚。昨日,家住咸安区大畈村的陈一(化名)谈起此事来,仍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不已。
今年2月23日,陈一的老母亲告诉他,自家的200棵桂花苗被同村陈二(化名)的媳妇挖毁,希望儿子能“讨回公道”。次日,陈一找到陈二,要求其将毁坏的桂花苗重新补栽,却遭到陈二的推诿。25日下午3时许,陈一携带菜刀,再次找到陈二讨说法未果,一怒之下便拿出菜刀与陈二发生争执,混乱中砍伤了陈二的左大腿。见陈二左大腿鲜血直流,陈一吓得立即离开。期间,一旁居民向十好桥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边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一边传唤行凶者陈一。经诊断陈二病情为轻微伤甲级偏重,陈一因故意伤害他人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