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昌宗 通讯员张恒 李光琪) 3月1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13年全市公安工作。
2012年,全市公安克难奋进,履职尽责,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累积了新经验。打赢了维稳安保的硬仗;服务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平安;夯实了公安工作的基础;推动了机制建设的创新;提升了民警队伍的形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会议要求,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及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直面困难,应对挑战,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争创新业绩。全力实现咸宁公安“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上台阶,部分工作中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不仅要维护一方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安全,还要服务好、保障好一方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在创建平安咸宁进程中,平安创建的核心是少发案;平安是人民群众最大的民生需求,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主力军,要围绕“少发案、秩序好”下功夫,做文章,确保社会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投身于创建平安咸宁、法治咸宁中。
会议还表彰了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