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贫困县的帽子,不仅意味着大量资金、项目,还有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在成为“小康县”16年后,山西省大同县开始“逐贫”,终获“贫困”称号。获此称号后该县已得到千万元资金资助。
2013年1月21日,大同县扶贫办主任拿到了山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文件,文件明确,大同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样待遇。这意味着,在成为“小康县”16年后,大同县开始享受“贫困”待遇,获此称号后该县已得到千万元资金资助。(2月25日《新京报》)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没人再认为“贫穷光荣、富裕可耻”,现在看到大同县主动“返贫”着实让人恍惚又回到30多年前。尽管有人说大同县的举动没有湖南新邵县“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那么高调,但早已在16年前脱贫成为“小康县”如今却主动“返贫”,这种落差所形成的社会观感,显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诚然,因自然资源、人口社会、地理交通等原因,中国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平衡——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评定贫困县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国家资源的再分配,实现均衡发展和改善当地民生。也正是在此语境下,“小康县”重新返贫,实则为了“富上加富”,对当地官方也好,百姓也罢,怎么看似乎都不是一件坏事。
说白了,贫困县这块臭豆腐是“闻着臭、吃着香”,贫困县不仅可得到可观的扶贫资金,不少优惠政策也与贫困县绑定,只有贫困县才能享受到。
为获取大量资金、项目以及各方面支持,初衷固可理解,但通过主动返贫的方式去实现则有违“程序正义”之嫌。
主动“返贫”更是反映出一些地方的“等靠要”思维惯性甚至地方领导干部的懒政思维。可以想象,与当地官员自己出去一个项目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笔资金、一项政策一项政策地去争取相比,跑下一顶“贫困县”的帽子就可以逸待劳地等着项目、资金、政策等主动上门,主动“返贫”着实是轻松得多——却不知这些“逐贫”的地方可否想过,国家“蛋糕”是有限的,如果大家都优哉游哉地“等靠要”,最后岂不是全中国都要“返贫”?
(据《新华每日电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