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 星期
我市早已严控房屋信息查询
“以人查房”行不通
□记者黄兰芬

日前,不少城市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作出专门约束。记者了解到,我市已经明确了查询个人住房信息的规范,仅报出名字不能查其名下房产,不同的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所不同。

记者体验:

报人名不能查询房产

“仅报出一个人名,能否查其名下有多少套房产?”25日,在市房地产管理局一楼交易大厅,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得到的答案是“否”。

当日上午在交易大厅记者看到,不少人排队进行房屋信息查询。在查询之前,查询人需要填写一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申请书上包含申请人姓名及证件号码、查询目的、查询内容等多项内容,其中查询内容有登记簿信息、房屋自然状况信息、房屋所有权信息、原始凭证等十项内容。资料齐全的人经过审查后,现场等候几分钟就能得知查询结果。查询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会给查询人出一份签章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告知单上有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现有住房记录、出告知单的时间等内容。

现场工作人员称:“来的人可以查到自己名下房产信息,查不到他人名下房产信息。另外,夫妻一方来查另一方房产信息,提供了身份证明和所有查询房屋的产权证号、地址,也只能查询到该房屋的自然状况(房屋的基本状况,包括所在楼栋、位置、面积、结构等)和限制状况(房屋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

房产部门:

房屋信息查询要求严格

据了解,我市房屋信息查询制度一直都比较严格,早在2007年,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了严格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不能仅以人的名字来查询其名下的房产信息,并且对不同查询对象提出相关要求。

“个人想要查询房屋所有信息,仅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不能查询的。无论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利害关系人,无论是查询房屋的自然状况还是所有权人的情况,前提是都必须先提供房屋位置或产权证号。”市房产局档案查询室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按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可以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房屋自然状况、权属状况、限制状况、购房合同等各种原始登记资料)涉及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五大类: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海关、纪检监察及证券监管等部门;公证机构、仲裁机构;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房屋所有权人查询房屋相关信息,不仅需要提供房屋地址或产权证号等信息,还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受委托人查询房屋相关信息,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材料;公检法单位查询相关信息,则需要出具单位的查询证明、执行查询任务、工作证件,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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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房屋信息

  可查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主要人群及其提供材料、费用

  1、房屋权利人或其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产权证号或房屋坐落、授权委托书、规定其他资料;个人查询服务20元/卷次、出具证明个人是50元/份、单位查询服务费100元/卷次、出具证明单位是100元/份。

  2、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的事实证明,产权证号或房屋坐落,规定其他资料;个人查询服务20元/卷次、出具证明个人是50元/份、单位查询服务费100元/卷次、出具证明单位是100元/份。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海关、纪检监察及证券监管等部门: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证件、规定的其他资料;个人查询服务20元/卷次、出具证明个人是50元/份、单位查询服务费100元/卷次、出具证明单位是100元/份。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证件、规定的其他资料;个人查询服务20元/卷次、出具证明个人是50元/份、单位查询服务费100元/卷次、出具证明单位是100元/份。

  5、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个人身份证明、规定的其他资料;个人查询服务20元/卷次、出具证明个人是50元/份、单位查询服务费100元/卷次、出具证明单位是100元/份。

2013年2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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