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绿皮书称,实践中划一条贫困线很难,在农村计算家庭收入,一直是困扰政策实施的一个主要问题,这也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留了余地。(2月24日《新京报》)
6成非贫困户享受着低保救助,而8成真正的贫困户却未能享受到低保救助,农村扶贫救助机制的严重错位现象,令人震惊。显然,在一些地方,充满政策善意的“扶贫经”,却被一些农村基层官员念歪了,扶贫救助资金,俨然成了他们口中的“唐僧肉”,想吃就吃,想给谁吃就给谁吃。由此,也折射出上级涉农部门及地方政府,在对扶贫项目的监管上存在漏洞,给一些农村基层官员权力自肥、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留下了可趁之机。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制定了更多的惠农政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爱心企业,也加大了扶贫力度;特别是对于农村贫困户,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国家和地方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扶贫政策,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农村贫困地区,而低保救助资金,仅是其中一项。应该说,扶贫帮困的主要目的,除了要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温饱和住房问题之外,关键是要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将扶贫扶到“点子”上,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扶困难群众之所需。
问题是,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官员,将扶贫政策异化成了一种劫贫手段,对于国家和地方支持的扶贫项目资金,他们可以恣意克扣和截留。特别是,他们侵占扶贫项目资金的手段更隐蔽,不再去明目张胆地“豪夺”,而是暗度陈仓地去“巧取”,以此逃避上级的监督和蒙蔽群众的眼睛。比如,在甘肃漳县一些农村,扶贫资金是花了,但农民的贫困状况未得到改善,扶贫项目看不到真实效果,无奈之下,当地官员只得弄虚作假,修“遮羞墙”充当“扶贫项目”。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想必这种欺骗手段就可能会蒙混过关。
至于低保救助资金“张冠李戴”,不去救助真正的贫困对象,在各地非常普遍,这实际上是对扶贫监督机制缺失的一种漠视,应引起国家涉农部门及各地政府警醒与反思。对于国家和地方投入的扶贫项目资金,要加强使用情况的审计和跟踪管理,如果发现存在克扣、截留和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不仅要严厉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对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以此倒逼地方敬畏国家扶贫政策,将宝贵的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刀刃上。更重要的是,要对扶贫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入户察看实情,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利益,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扶贫救助的力量,最终彻底摆脱生活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