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 星期
《咸宁火车站广场建收费停车场》后续——
受三家单位委托建起收费停车场

  本报讯(记者袁立新 徐育军)“火车站广场收费的那家公司拥有站前广场的使用权吗?”本报“咸宁火车站广场建收费停车场”连续报道引起市民和网友的广泛关注,针对市民和网友质疑,记者日前采访获悉,这个收费停车场是受三家单位委托建起来的。

  2月21日,咸安区物价局曹副局长告诉记者,该局 “关于咸宁市武广客运咸宁北站及咸宁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有据可依。他称,这个收费停车场的收费主体是“咸宁市知行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是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二大队和咸安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三家单位联合委托,在火车站站前广场从事停车收费管理。

  曹副局长称,对停车场收费,区物价局是按正规程序批复的,因年前较忙,没来得及报送市物价局备案。针对市民和网友对火车站站前广场建收费停车场,存在规划不合理和“完全是圈地搞钱”的质疑,他表示,物价部门有监管责任,下一步将对该收费停车场进行监督管理。

  “这个批复试行一年,如果试行期间出现问题,我们将督办责令其整改。”曹副局长说。

2013年2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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