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共检查合同654143份,约谈企业89823次,下达行政建议书48151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4991份,立案查处44557件,查处结案40505件,罚没款达10648.49万元。
这是记者21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依法集中整治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各地工商机关还依托法律赋予的合同监管职能,查处了金融服务、物流、供水、供电等垄断行业以及网络市场等新兴领域中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有效破除了一些行业“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