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因被指为“诬陷”章子怡的幕后主谋,女星范冰冰起诉编剧毕成功及黔讯网一案,今天上午由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两被告均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决毕成功及黔讯网向范冰冰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分别赔偿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和3万元。
2012年5月29日,香港《苹果日报》头条大篇幅刊登了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称著名影星章子怡交往官员狂赚32亿,甚至说章子怡目前“遭调查,禁出境”。5月30日凌晨,内地编剧、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称对于章子怡的负面报道系范冰冰指使的“诬陷计划”。随后,黔讯网于5月30日刊载了由记者张辉原创的文章《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之后,微博和网站文章被广泛转发、转载。
范冰冰认为,毕成功的微博和黔讯网刊载的文章完全无任何事实根据且已广泛传播的诽谤性言论导致范冰冰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且名誉侵害仍在持续扩大。故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去年11月一审开庭后,原告代理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连续30天每天在其微博发布道歉声明,为原告恢复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