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闵劲华)24日,从市卫生局传来好消息,我市医师从业范围放宽条件,凡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医师,可在省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鼓励医师主动到基层社区、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据了解,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有序流动,2011年9月省卫生厅在武汉、鄂州、宜昌和襄阳4个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拟在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满足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