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新交规”施行了。面对新交规,到底是更便捷更科学还是反倒麻烦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定论的。
■ 公安部: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6日表示,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表示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网)
■ 公安部辟谣新交规传言
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对新交规,互联网上有8个说法流传广泛。经记者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
传言一:超速驾驶,记6分
权威解读: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
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传言二: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权威解读: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123号令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并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传言三: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四: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传言五: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
传言六: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
传言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八: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据《人民日报》)
■ 解析 “新交规”关键词
关键词一:遮挡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将扣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至12分。
关键词二:场地考——场地考更具针对性 取消应用性不强考试项目
新《大纲》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另外,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关键词三:大中型客货车考试——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难度增加
大中型客货车训练、考试内容均提高为16项,其中重点车型司机要增考6项目:模拟高速、湿滑路面与紧急制动、模拟雨雾天驾驶、模拟连续急转弯驾驶、模拟隧道驾驶、突发情况处置。此外,根据新规定,2013年1月1日以后,除新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外,驾驶证升级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实习期一年。
关键词四:零容忍——严控吸毒人员领驾证
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明确: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3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关键词五:服务措施——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新规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1、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2、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3、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据新华网)
■ 理性看待“闯黄灯”争议
公安部、地方交管部门及专家释疑抢黄灯四大问号:
疑问一:黄灯的功能变了吗?
交警部门介绍,黄灯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为绿灯和红灯之间创造一个缓冲期,二是利用这段时间清空路口,为接下来的异向车辆行驶腾出空间。
“在公安部新令实施前,黄灯是一个提醒的标志,在这个‘缓冲地带’基本不进行处罚,除非在明知道黄灯亮起还加速冲过去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介绍,在这种情形下,多数司机甚至一些交管部门都不把抢黄灯视为违规行为。同时,抢黄灯行为也使行人、非机动车过马路的时间客观上被缩短。这是公安部决定严厉处罚抢黄灯行为的初衷。
疑问二:处罚“抢黄灯”易致追尾事故?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认为,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横道之前,就应该履行减速缓行、停车让行的义务。网友反映的“刹不住车导致追尾”的情况,很多都是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的违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建顺说,机动车应减速缓行、停车让行。至于有司机反映,在判断自己黄灯亮时是否越过停止线上存在难度,他认为,这是个习惯问题。通过路口时司机若能降低车速,应当能够较好地作出判断。
疑问三:倒计时信号灯能否推广?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是否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信号灯,各地应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机动车数量、交通流量等情况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胡锦光认为实行倒计时红绿灯,其利要远远大于弊。其最大的优点在于规则指引的确定性,并由确定性带来的安定性和明确性。
疑问四:为何各地“抢黄灯”处罚不一?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在全国具有普适性,各地也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贯彻实施,因此,各地关于抢黄灯的处罚也应该是一致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大家之所以关注到执法技术问题,还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据新华网)
【编后语】2012年,各类“中国式”不良交通现象被广泛报道,人们再一次真切感受到国人在出行文明方面的欠缺。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交规,虽然在一些规定上遭受争议,但它毋庸置疑是为提倡一次全面的交通新风尚开启了局面。“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在人们“粗鲁”的交通行为面前无疑是会被吐槽,但换个角度,或许人们需要的恰恰是一份丢了的平和之心。在路上互相谦让点,或许黄灯就不再成为焦虑的光源,而成为你我文明出行的见证。(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