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通道是高速公路最右边的车道,也被誉为“生命通道”。1月4日,京港澳高速临长段一辆载有30多名乘客的大客车因雪天路滑侧翻后撞到货车,车内多人受伤。由于大量车辆挤上应急通道导致救援车无法及时到达,车祸导致1人死亡。湖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强烈呼吁出行请让出“生命通道”。(1月7日新华网)
如果说湖南高速因恶劣天气应急车道被占,影响急救车辆通行酿成伤员死亡惨剧还有一定偶然因素的话,近来城市交通高峰期道路拥堵所致的救护车寸步难行事件则更让人担心。12月7日北京交通晚高峰时段,一年过五旬骑车人被轧成重伤,堵得水泄
不通的3公里路救护车足足走了40分钟,最终延误治疗伤者不治。
生命的逝去不是因医院回天无术,而是因道路拥堵抢救不及时,这一现象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然而,法律虽然规定应急车辆可以在紧急情况下非常规行驶,其他社会车辆应当让行,保障急救车等应急车辆的优先路权是交通管理的焦点问题。
落实应急车辆优先路权,首先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划定应急专用车道,应急车道上禁止除公交车等特定车辆之外的其它车辆占道通行,尽力保障应急道路随时畅通。其次,应明确应急车辆的让道规则。现在不少司机听到急救车警笛后并不清楚如何让道,相关交通法规应细化规定。像德国就规定“任何车辆听到紧急车辆鸣笛声时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第三,法律规定应当给应急车辆让道,否则可以进行处罚。但目前只有警车或交警在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拒不让道车辆取证查处。因此,应急车辆应配备取证设备,以便随时取证,并事后提交执法机构从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