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记者庞赟实习生艾青)昨日下午,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毓军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说,2012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头一年,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21项,对4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专题调研4项,先后作出3项决议决定,提出4项专题审议意见(建议),还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撤销职务1人,督促办理代表议案2件,代表建议100件,推动了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剑雄作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他说,市政府共办理议案两件,分别是《关于加强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创新营销手段,推进咸宁旅游跨越发展的议案》。经过一年努力,议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分别作两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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